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分析社区矫正动态、监管教育工作情况和执法监督检察工作,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年度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和脱漏管。三是建立检察官入驻社区矫正中心制度。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检察室,定期开展监督检察,用好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加大人员数据核实力度,确保交付执行到位。今年以来共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巡查19次,对387名社矫人员进行交付执行督察,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2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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