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期间,我市高度重视、创新思路、精心组织、主动作为,从机制上、措施上、模式上积极推动三个转变,打造普法新常态,全社会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五年来,全市共投入普法经费6350多万元,比“五五”普法期间增长121%;建立普法联络员队伍4560名,积极发展壮大普法志愿者5835名,比“五五”普法期间增长28%;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面,比“五五”普法期间增长15%;全市有11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表彰。
一、机制上:从“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很多人认为普法工作是“虚”活,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软任务”。我市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举措,抓实、抓细、抓深普法责任制,在机制上从“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一是责任抓实上见目标。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普把“六五”普法和法治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市、县两级制定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量化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在责任抓细上见行动。市领导多次带队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普法工作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总结推广普法经验。各级人大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五年来审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36次、组织检查和视察250多次。各级政协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年来组织政协委员视察98次,大力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三是在责任抓深上见实效。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各部门精神文明、绩效考评、党建、综治重要考评内容。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两次成员会,进行工作部署,依法治市办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市、县两级普法办分别与主要执法部门签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状,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二、措施上:从“灌输式”向“按需式”转变。“六五”普法以来,我市根据“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规律和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跳出灌输式、说教式、条文式的普法模式,采取分类施教、量体裁衣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对象普法。一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化。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结合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每年聘请法学专家开展法治讲座近20场。健全公务员日常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培训重要内容,五年来培训51300多人次。完善干部自学法律法规制度,确保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二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立体化。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为所有中小学校配备《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5万册,落实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法治教育。在全市高中招生考试中提高法律知识考题比重,将分值从原来的9分增加到15分。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共聘请1198名优秀政法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专题集中教育8700多次,受教育学生达126万人次。三是农村法治宣传常态化。全市投入420万元,按照有负责人、有场所、有书籍、有制度、有桌椅、有标牌等“六个有”标准,抓好市、县两级675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户”规范化建设。深化安全社区五年创建行动,建成10个省级、36个市级安全社区。全市1929个村(居、社区)全面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多份,接受法律咨询19.3万人次,化解民间矛盾纠纷4647件。四是企业学法用法精细化。依靠各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力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市国资委制定下发《学法用法示范企业工作标准》,评选4家学法用法示范企业,带动其他国有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市总工会积极开展“法律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举办普法培训班24期、普法讲座16场,发放法律教材6000多册。
三、模式上:从“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六五”普法以来,我市以普法长效化为着力点,改变以往纯粹单一的临时性的活动式普法,积极推动新旧宣传模式交融,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润物细无声”渗透传播功能,将法治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营造时时学法、处处学法的常态化普法氛围。一是推动宣传模式新与旧的交融。我市一方面紧抓电视、报纸等传统宣传模式,一方面紧跟网站、微信等新兴媒体发展潮流,积极推动宣传模式新旧融合,实现普法全民化和常态化。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通过摆摊设点、开设讲座、举办培训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五年来全市共建立普法联络员队伍4560名,发展壮大普法志愿者5835名,成立普法讲师团93个867人,参与法治培训945期,开设法治讲座8172场,受教育群众90多万人次。在漳州电视台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在身边》栏目,在闽南日报开辟《民生与法》专栏,五年来共刊播1500多期。鼓励各级各部门将法律常识、法治资讯、法治名言、案例分析、新法解读等内容通过手机短信向重点人群发送。全面开通网站微信微博,全市共建立专业普法网站48个、微博82个、微信平台128个,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普法影视动漫作品频出,据统计全市各职能部门制作普法影视动漫作品100多件,其中10多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二是推动法治文化形与魂的交融。我市注重加强法治文化辐射效应,加大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展馆、农家书屋等建设力度,让群众在休闲的环境中受到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熏陶。全市共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走廊30处,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17个。宣传、文化部门发挥全市150多个乡镇(场)宣传文化中心、1370所文明学校、11000多个基层宣传文化中心户的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三是推动民主法治普与治的交融。我市坚持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并举,努力将普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实效,让群众在民主法治建设中不断提升法治意识。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重点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建立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长泰县、平和县、龙文区先后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华安县、芗城区、南靖县、东山县先后被授予“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100%,其中有7个村受全国表彰命名、86个村受全省表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