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市局于7月21日上午组织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市局副局长洪春煦、法律援助科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近4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局法律援助科科长薛秀珠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就本单位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洪春煦副局长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部署,并强调四点意见:一要审时度势,规划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今年省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今后法律援助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单位要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谋划好下半年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要抓实做细,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一方面要抓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拓宽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范围,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窗口规范化建设和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三要加大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兴传播手段,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民生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四要严格监管,确保法律援助经费用好用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规定,建立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不得擅自改变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使用范围和性质。
会上,各参会人员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就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进行了交流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