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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
2016-05-12 11:40 来源:

  

  

      5月11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市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长、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市公证处主任,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负责人等5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方简要介绍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并就下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思路进行了详细部署。
林局长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确保思想统一到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现实要求。各地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形势,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全力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出成效。二要突出重点、全力推进,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以对接省级平台建设为契机,推动立体化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快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县级司法局业务用房条件建设推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建设,利用推进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契机推进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今年底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窗口)、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三级实体服务平台要建成过半,2018年底前要全面建成。这是一个硬任务,务必高度重视、攻坚克难,确保这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地要大力推动声讯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市县两级要借鉴福州、泉州等地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要主动对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努力形成实体平台和电话热线、虚拟网络互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系统化产品体系建设。要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实效,精心组织全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要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深化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大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通过开展巡回办证、蹲点办证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公证服务需求,年底前全市公证机构全部实现上线办理公证业务。要严格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鉴定工作水平。要着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主要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继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深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要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的衔接联动,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以整合内部资源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模式,推动法律服务人才体系建设。要有效整合内部资源,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等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要积极壮大人才队伍,协调相关部门努力争取一些人员编制,也可尝试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合同聘用等方式引进一些辅助人员。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组织动员政法干警等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持有者、闽师大等高校法律专业师生以及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素质的人员等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强化监督考评和加大政府购买为抓手,推动常态化保障体系建设。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开展第三方质量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加强绩效考核,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通过奖励、表彰、免费培训等方式给予补偿和激励。要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平台(中心、站点)建设运行标准和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预算保障。三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领导,加大督促力度。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负责科室,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市局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督导活动。要强化统筹,加大协调力度。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具体实施者和推动者要加强统筹协调,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工作合力。要强化调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在省厅和市局部署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可行的工作举措,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普及到千家万户,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龙文、龙海、漳浦、东山、长泰等5个县(市、区)局还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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