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党(工)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工作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漳州市“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情况,请及时反馈市司法局。
中共漳州市委宣传部 漳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7日
2025年漳州市“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我市将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普法宣传,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国企业“走出去”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时间安排
2025年5月。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重点活动
1.市司法局、龙海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民法典进企业 ‘蒲公英’在普法”主题活动,组织“法润商企”蒲公英公共法律服务团队,深入龙海区东园工业区,围绕“企业合规”“劳动关系”“营商环境”三大专题,为园区74家民营企业代表举办法治讲座,开展调研座谈,针对如何保障超龄员工雇主险和职业打假专题提供法律指引,并向民营企业赠送民法典、《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等法律书籍和《普法“故事汇”》法治情景剧宣传片。
2.市司法局、民革漳州市委、漳州台商协会、市工商联结合“百所联百会”“法润商企”“法治体检”活动,推进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市司法局拓展“闽台亲”暨“法润台企”148品牌活动,编印台资企业法律服务指引,服务漳台两地融合发展。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开展“仲裁惠企心连心”148品牌活动,运用“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驿站、“蒲公英益企”法治工作室等,为民营企业提供“沉浸式”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3.市国资委组织开展国资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法务人员运用民法典沙龙活动,结合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等宣传模式,带动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发改委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颁布实行重要节点,深入各县(区)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宣讲普及民营经济促进法。市商务局开展“‘蒲公英’送法·‘典’亮民企发展之路”主题活动,针对商务领域企业关注的法律问题、政策需求提供咨询和服务。
4.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发布民生司法“城乡惠”典型案例和改革创新案例,发布“民法典+漳州地标”普法漫画海报。市检察院开展“‘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市公安局举办第16个“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市司法局发布《普法“故事汇”》法治教育闽南话系列情景剧,利用全媒体展播宣传。
5.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法典赋能营商环境·‘蒲公英’在普法”专项行动。市交通运输局结合“路政宣传月”,开展“携手爱路护路,共赴美好前路”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在平和县小溪镇举办“服务农业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市文旅局举办“文旅法治·与企同行”蒲公英普法主题活动。市外办针对我市“走出去”企业人员,举办APEC商务施行卡专场推介会。市总工会集中开展《当<劳动法>遇上<民法典>》系列宣传及民法典进园区、进驿站、进云端等活动。市信访局聚焦涉企信访问题,开展“四访四通”活动。市税务局举办“税企面对面”座谈会、政策宣讲活动,开展“民法典税收法治游园”等系列活动。漳州海关举办海关法治“专家行”等活动。
6.市司法局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活动:漳浦县司法局联合绥安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在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进开发区”主题启动仪式;长泰区司法局联合区政协法制委,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讲团,开展“民法典+法治体检”活动;芗城区司法局联合区直相关单位开展“蒲公英·法润商企”普法活动;平和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治体检”服务队,深入工业园区开展“‘典’亮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高新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蒲公英’进企业”暨法治趣味游园活动;常山开发区开展“法治护航企业 法典守护权益”主题活动;古雷开发区联合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民法典入户活动,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7.市、县两级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企业代表、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参与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系列课程学习。
8.市司法局组织各地各部门向省司法厅报送“民法典进企业”活动信息及“蒲公英”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通过省电视台《“蒲公英”在普法》节目展现宣传月普法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市重点活动安排,在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做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八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重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方向。各党委宣传部、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系统、各行业领域普法和社会普法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好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学生法治宣传团等公益普法队伍作用,围绕企业法治需求,精心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注重提高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台网端微屏声”等媒体平台,注重人工智能、大数据、短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和以案普法,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影响力和覆盖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在用心用情服务企业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不给企业和基层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