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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柯志斌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4〕03211号

柯志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柯志斌律师的执业机构从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福建旭森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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