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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5号建议的答复

漳司函〔2024〕4号

陈平生代表

在市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感谢您对全市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18年以来,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总体平稳顺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您认为乡村在自治德治法治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出建议,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对您的建议办理情况作如下答复:

我局作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实际执行单位,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持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在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部署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我局认真编制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1年11月8日市委、市政府以漳委〔2021〕89号文件形式转发实施,高站位部署“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以法律进乡村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依托,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实施法治文化活动惠民工程。充分发挥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积极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推动村(社区)法治宣传橱窗和乡镇(街道)电子显示屏全覆盖。”“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持续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模式、考核体系。发挥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治带头人的作用,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树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

二、持续深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注重夯实普法与依法治理基层基础,持续深化乡村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一是持续推进“蒲公英”普法品牌建设。2021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相继启动“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广泛招募“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蒲公英普法基层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系列活动,示范推进“蒲公英”普法品牌建设,截目前,全市建成145支“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覆盖各乡镇、村居,10130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入驻省级公益普法服务平台,累计开展“蒲公英”普法进乡镇、进村居、进农户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禁毒、交通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农村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全省首创闽南话乡村法治宣传模式。为了让乡村法治宣传更接地气,2022年3月,我局在全省首创闽南话普法微广播剧乡村法治宣传模式,利用农村有线网络广播系统首播《明明白白法律援助》《巷通心不堵》两部闽南话普法微广播剧,以“空中送法、广播到村”的形式在龙文区朝阳街道六石社区顺利举行。同年5月18日在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活动中集中开展闽南话普法微广播剧“送法下乡”广泛发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利用农村有线网络广播系统、村(居)微信联络群组宣传普及,实现闽南话普法“村村响”,覆盖全市2092个行政村(社区),惠及200万余人次,切实打通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三是集中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全市已实现以律师为主体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通过开展“1+N”行动,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精准结合起来,通过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合作机制,“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更加常态化,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四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七五”普法以来,我局坚持每年为全市66乡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户”订阅《福建法治报》和赠送有关法律书籍,进一步发挥学法用法“中心户”“示范户”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基层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充分利用2092个“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群、16(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9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组织“送法下乡”,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把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送到农民家中、村民手里

三、“八五”中期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成效

2023年是“八五”普法中期之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分六个调研评估小组完成对11个县(区)和26个“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市直单位的“八五”中期评估。10月底至11月初,顺利通过全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第三评估组的评估督导。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在省、市“八五”中期评估中成效明显。一是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在村(社区)全覆盖。2022年6月,根据省司法厅部署及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重点任务分解,我局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全市分时段有序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2年每个行政村(社区)培养不少于3名“法律明白人”2023年底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2025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到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结束前,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目前,累计从(居)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居)民小组长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1249人,全市2092个行政村(社区)平均每个行政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超过5人,有序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作用。二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县(区)全覆盖。2022年5月-7月,按省司法厅、民政厅通知要求,完成芗城区西桥街道南台社区、芗城区天宝镇珠里社区、诏安县南诏镇文峰社区、龙海区角美镇鸿渐村4个村(居)参与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命名推荐组织、核验工作,同年12月,4个村(社区)经司法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予以命名,命名名额并列全省各设区市第一。截目前,全市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通过创建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三是“学法用法示范户”在行政村全覆盖。2021年10月,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漳州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自2021年起组织实施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力争用5年的时间,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市每个行政村,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截目前,全市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802户,已实现对全市每个行政村的全覆盖。

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依法治理调研成果

2024年初,为更加科学实证分析评估《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实施成果,在编制《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前,市委乡村振兴办组织评估小组采用实地调研、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了解镇村干部、居民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其中选取了漳州市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和华安县等地农村为主要问卷调查地点,调查数据显示:对于上级的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做得很好的占39.26%,觉得做得好的占39.26%,觉得做得一般的占19.46%,觉得做得差的占1.18%,觉得做得很差的占0.85%;认为本村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很好的占42.47%,认为法治意识好的占35.53%,认为法治意识一般的占19.29%,认为法治意识差的占1.69%,认为法治意识很差的占1.02%;对本村矛盾纠纷处理效果感到非常满意的占34.18%,满意的占43.32%,满意度一般的占20.14%,对不满意的占1.52%,非常不满意的占0.85%。报告及附件充分说明乡村依法治理阶段性工作成效显著,为全市奋力开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作出贡献。

我局将充分听取您的建议,在深入实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进程中,不断推动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助力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理解和支持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我局司法行政工作。

签发领导:施爱武

联 系 人:王碧惠

联系电话:0596-2308167

 

 

漳州市司法局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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