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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方慈娴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1〕03063号

方慈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注销专职律师执业证。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注销后相关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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