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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ZZ00110-0800-2021-00069
发文机关:漳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6-08 11:14
生成日期:2021-05-31
发文字号:闽司许决〔2021〕03063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方慈娴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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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方慈娴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1〕03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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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慈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注销专职律师执业证。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注销后相关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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