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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ZZ00110-0800-2021-00057
发文机关:漳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5-24 10:24
生成日期:2021-05-10
发文字号:闽司许决〔2021〕03054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郑鸿伟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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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郑鸿伟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1〕03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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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鸿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专职律师执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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