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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郑鸿伟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1〕03054号

郑鸿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专职律师执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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