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诏安县公证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福建省诏安县公证处机构负责人从许惠贞变更为杨建权。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