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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蔡王志青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5〕03192号

蔡王志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注销公职律师工作证。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注销后相关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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