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莉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注销专职律师执业证(注销前执业经历为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2021年3月至2024年5月在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2025年2月至2025年8月在北京盈科(漳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注销后相关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