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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ZZ00110-0800-2025-00201
发文机关:漳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9-02 17:08
生成日期:2025-08-22
发文字号:闽司许决〔2025〕03190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刘伟宏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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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刘伟宏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5〕03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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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专职律师执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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