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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2025-08-01 09:54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认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相关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应具体考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该公益性岗位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如果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报酬来源于政府拨款, 用人单位不承担其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则不宜认定劳动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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