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司法局
当前位置:漳州市司法局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时,谁承担侵权责任?
2025-08-01 09:48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教育机构直接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教育机构能证明其已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则不承担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