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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预付货款未履约,人民调解来帮忙
2025-03-19 10:49 来源:漳州市司法局

日前,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一案例入选市市场监管局精心梳理并公布的2024年消费维权 “十大” 典型案例。

预付货款未履约,人民调解来帮忙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陈某因为房屋装修需要添置家用电器,遂到角美某商场预订了多款家用电器,并预付了全部货款,双方约定了交货日期。然而,在交货日期当天,陈某却迟迟没有等来所购买的电器,商场以货款周转不畅为由称无法如期交货。

【处理过程及结果】

当事人陈某到派出所报警,经调查情况属实,派出所将该纠纷移交角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商场讲解了其不按时交货的法律后果。在与商场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商场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造成既无法发货又一时之间无法退款,不存在故意欺骗意图。后经调解,双方就退款问题达成一致,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纠纷中,经营店家让顾客进行预付式消费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提供了优惠、便捷的服务,但也存在相应的风险。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最好通过签订书面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方式保留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需要维权时有凭证。角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在处理消费纠纷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居中公正调解,同时也考虑当事人的实际难处,提供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和履行的解决方案,助力纠纷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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