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漳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7场次,专题研讨4场次,支部学习活动60余场次,不断地提升法治运用能力,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提请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委员会会议,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开展2023年度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龙文区、漳浦县、东山县、平和县等县(区)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述责述廉等形式提升述法成效。完善涉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将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纳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2024年超额完成省对市涉台法治人才培养考核指标。三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深入开展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短板问题整治工作,以问题破难题,指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选送的“创新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模式”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推进制度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是加速行政立法工作提质增效。科学编制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漳州110”传承发展条例》《漳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审查工作。二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4年,分别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市政府及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0件,做到报备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审核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25件。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全市共清理文件33件。三是强化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事前审核和事后审查协同机制,有效指导市直部门提升事前审核的质量。2024年,协助市政府办、市直部门开展涉法事务审核260件次,出具审核意见462条,参加涉法事务会议和办理会议材料审核122件次,提出审核意见81条。
三、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推动县级执法人员330多名下沉乡镇(街道)参与基层执法,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有序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评估工作,优化镇街和县(区)综合执法部门赋权清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联合执法648次,直接减少检查962次,有效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完成中期评估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各级各执法单位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培训,2024年,全市累计培训近1万人次,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全面推广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执法全过程上线、案件可回溯管理、结果统一平台公示。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落细2024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进一步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适用“四张清单”办理案件近10万件,减免金额3500余万元,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我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四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质效。规范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高效便利,在全省唯一配置律师事务所变更“一件事”集成套餐,经验做法得到宣传推广。2024年,共办结各类审批事项497件,实现全流程网办并按时办结。组织1992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客观考试,实现考务保障“零差错”、考试程序“零失误”、考风考纪“零违纪”,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聚焦和谐稳定,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市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980件。全市12348平台登记流转110非警务事项22854件,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化解矛盾纠纷19964件,化解率87.4%。二是严格规范“两类人员”管理。开展安置帮教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协同、保障、配合“三项机制”。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制定全市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完成全市11个县(区)社矫中心标准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漳州市社区矫正矫务督察工作规定(试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社区矫正资源互促提升新机制,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入驻芗城区、龙文区社区矫正机构,配合派驻社矫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出台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在全省率先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83件。举办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深化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交流协作。制定《关于聘任公职律师担任行政复议调解员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模式。
五、坚持法治为民,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精心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召开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举办全市“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加大“蒲公英”普法品牌建设力度,东山县“蒲公英+铁枝木偶”普法形式成功入选全省创新案例。拍摄6部法治宣传情景剧,被中央、省、市媒体转发采用。二是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开展“148”品牌创建总结提升年活动,培育选树13个市级优秀148品牌。联合民革开展“法润台企”活动,全国台联副会长杨毅周对我市积极构建涉台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作出批示肯定。2024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88件、公证服务36686件、司法鉴定案件12242件、仲裁案件144件、12348热线咨询19590人次,1篇案例入选全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例。三是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行动,完成业务用房升级改造5个,全市配备司法所所长116名、司法助理员281名、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275名。规范管理人民监督员和陪审员,全市现有人民监督员78名,2024年共参与办案活动监督575次;全市现有人民陪审员1096名,2024年参与陪审案件3809件。
2024年,漳州市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比如:“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仍需加强,县(区)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仍需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仍需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使用仍需深化,法律服务资源仍需优化等。
2025年,漳州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找准抓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点,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勇于担当、善于创新、敢于拼搏,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充分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各项职责,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述法工作,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落细落地。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市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加强重点和新兴领域行政立法,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三是继续推广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持续擦亮全省首个标准化行政复议中心品牌,进一步健全完善精细化办案体系,增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合力。四是精心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十个一”重点项目及“一地区一品牌”项目落实落细,扎实做好省级“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迎检工作。五是持续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网络,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六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七是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用好戒毒警察派驻和机动两支队伍,全面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心理咨询、矫正宣告、矫情研判、实地走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