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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6-2966126,传真电话:0596-294979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漳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在漳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司法行政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以漳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8条,其中,机构概况3条、政策文件3条、行政许可和处罚强制信息261条、规划计划147条、财政资金5条、人事信息3条、工作动态165条、其他类信息101。依法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共对10家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在局门户网站监督执法专栏公示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查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推送“双公示”信息261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26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办理答复,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定期组织排查历年来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准确、有效、完整。开展立法意见征集2期网上调查3,广泛听取有关单位、个人对相关议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充分保障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全文公开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发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等3份政策文件的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强化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大力推动政府网站数据资源汇聚融合,着力推进网站信息化建设。全年维护栏目21个,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回应关切、安全应急等板块,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传播力。全年局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达50万。突出“漳州普法”公众号法治宣传教育和平安宣传主阵地作用,对公众号进行全面整合优化,突出精准普法、实时普法,公众号图文质量、版面效果和传播能力有明显提升,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协调联动、同频共振。全年“漳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415条,阅读量22.5万人次,订阅人数4.9万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网络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落实《漳州市司法局新闻发布和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严防信息泄密。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公开,有效预防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都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在网上公开办理流程和结果,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政策解读的多样性、丰富性仍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创新解读模式,针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更多运用图片、音频、视频等表现形式,增加政策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学习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强化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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