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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4-06-20 17:08 来源:漳州市司法局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普遍落实,法治文化蓬勃发展,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全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富美新漳州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漳州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客观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实效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推动新时代普法全面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民普法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漳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作为,为漳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法治漳州建设迈出新步伐,党对守法普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守法普法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基层,依法办事更加规范,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为法治漳州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需求,提供系列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坚持创新实践。坚持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的第一动力。坚持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推进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培树全社会法治信仰。

——坚持分类实施。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实际和特点,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重点内容和方式,分层分类实施,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宣讲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崇宪法和执行宪法,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宪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活动常态化。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坚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重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切实发挥各级民法典宣讲团作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宣传局面。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高民法典课程教育能力,引导青少年了解掌握民法典知识。充分发挥各级普法骨干、普法讲师团和青年普法志愿者的作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和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数字化发展、扩大内需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推动涉台普法,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围绕平安漳州、法治漳州建设,大力宣传投资、贸易、金融、政府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等法律法规。

(五)突出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网络安全法、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国防安全,宣传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涉军维权、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人防、双拥工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平安漳州、法治漳州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高空抛物、人口老龄化、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反邪教、扫黄打非、应急消防、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医疗、人口健康、慈善救助、社区管理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积极开展与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大力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与推动漳台经贸合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认真梳理、总结、提升涉台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涉台法律服务中心”“涉台法律服务顾问团”等载体作用,积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探索涉台调解、法律服务中精准普法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加强与台商协会、台企、台胞的沟通交流,不断丰富对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为把漳州建成两岸人民深度融合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八)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更大”“一个篇章”总要求,以“法律进乡村”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依托,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构筑立体化法治宣传格局,培育农村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增强广大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九)切实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普法宣传

围绕富美新漳州建设,加强本市新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三、把握普法重点对象,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按照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的要求,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落实党委(党组)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将开展学习的情况,作为其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每年安排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或者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促进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保障法治教育课程课时。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在相关学科质量抽查考试中增加法治知识比例,推动法治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卷,切实保证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深入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计划,5年内对所有道德和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市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创新青少年普法形式,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创意大赛,推进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全面推进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依托谷文昌干部学院、乡村党校等阵地,采取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以及“线上培训+实地讲解”的形式,并结合各类主题培训,加强对基层组织书记及党员骨干、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的普法培训。抓好农村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换届后新当选书记培训,突出普法主题,增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法治思维。以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党龄逢十党员培训班等为依托,设置普法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增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法治观念。依托市诚信促进会,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两新组织从业人员的法治思维。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青年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民族团结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提高分值占比。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增强个人权利意识的同时,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完善制度保障

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倡导契约精神,推动法治与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完善激励制约机制,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普法典型,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扩大覆盖面,提高阵地建设质量和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名人故居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海丝文化、闽南文化、红色文化、漳州“五种精神”等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全媒体、全感观、体验式公共法律宣传教育场所建设,利用AR、VR等新型技术,提升全市体验式普法水平。深入发掘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等法治文化元素,因地制宜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自然公园、城市景观、旅游景区中,打造品牌项目。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命名打造一批特色普法品牌工作室。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力争到2025年,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学法和用法的有机统一,提升普法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二)着力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

健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扶持政策,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化产业发展全局予以支持。促进法治文化与闽南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民俗民间文化的融合发展,组织创作一批具有闽南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具有闽南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打造法治文化漳州品牌,形成“一县一品牌、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格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动创作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参加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打造全市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库。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充分利用“三下乡”和社区文化宣讲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下基层,推进法治文化惠民落地见效。

(三)全面实施法治文化活动惠民工程

尊重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文艺文学工作者、摄影书画爱好者、民间艺人投身法治文艺创作演出,建立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文艺演出、故事宣讲等专(兼)职队伍。充分发挥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积极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推动村(社区)法治宣传橱窗和乡镇(街道)电子显示屏全覆盖。

(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深入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加强研究和传承,促进保护与发展良性互动。加强对漳州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朱熹等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五)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

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在漳州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依托党史地方志研究机构和有关高校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闽南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以我市的革命老区、中央苏区为核心,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联动全市各地融合发展,建设有影响力的红色法治文化带,推动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六)加强涉外和涉台港澳法治文化传播

服务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开展涉外和两岸法治文化交流合作,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法治作用。探索海丝中央法务区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编写涉外案例系列资料,为境外企业“走进来”、漳州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完善涉台工作法务制度,提高涉台法律服务质量,有效解决涉台法律纠纷解决,提高涉台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积极对来闽、在闽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法律法规。加强涉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快复合型涉外涉台法治人才培养,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两岸交流合作提供法治护航。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以农村“法律明白人”管理平台为依托,持续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模式、考核体系。发挥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治带头人”的作用,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户”,培树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探索推广社区“法律之家”“法律诊所”等经验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一站式综合“超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加强对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治教育,提高学校教师的法治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鼓励并吸引社会创新力量加入青少年普法队伍。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活动,法治护航助成长,传递法治正能量。

深化依法治企。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深化“法律进企业”,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学法用法培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能力。持续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特点,引导和支持各行业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和服务功能,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加强行业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进“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督促网络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管理责任。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开展网络依法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治理网络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疫病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创新和深化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对基层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大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以法治方式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立法热点问题。在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增强社会公众对立法精神的理解和认知。加强立法意见沟通与反馈,建立立法意见反馈制度,将意见和吸收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做解释说明。加强对法规规章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法规规章正式发布后,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宣介,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推广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持续推进“两快两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随时随地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市、县两级要成立不少于30人的“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积极吸纳专、兼职人才加入各类普法志愿队伍,整合全市普法资源,充分发挥普法志愿队伍作用,扩大普法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组织、支持热心普法工作的法学专家学者、退休政法干警、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大学生及其他社会公众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吸收文艺组织、文艺群体参与普法活动。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完善调配使用系统,落实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制作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拓展普法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加强全市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建设,推进地方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普法”联盟,依托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管理考核平台、“法律明白人”在线培训考核平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化信息化管理的整体效应,实现全覆盖的全景式、立体化普法格局。

丰富普法方式。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整合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各方平台资源,探索建立一批特色普法品牌工作室。强化新媒体普法品牌创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普法“两微一端”品牌,为群众提供更加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发挥“学习强国”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建设融“报、台、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强化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有效运用会议审议、督促落实、调查研究、联络沟通机制,确保市委部署落实到位。全面依法治市(区、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守法普法具体工作。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普法责任落实

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年度普法重点事项跟踪督促、结果评价。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国家机关主动向社会各界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在立法过程中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在执法、司法、行政复议、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全程普法。

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各级各类大众传媒承担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开设专题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确保法治公益广告在所有投放的公益广告中达到20%以上比例。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坚持强基导向。狠抓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加强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市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普法办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优化工作队伍结构,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加强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联络员在普法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纽带作用,形成覆盖市、县(区)直单位的普法联络员队伍,全面承担起组织实施本单位普法工作职责。

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法治漳州研究中心、市法学会等智库作用,深化法治宣传共建机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大力培育先进典型,积极利用自身优势,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普法工作品牌,以典型树品牌,力争每个县(区)都有一个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普法品牌,形成品牌效应,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八五”期间,市、县(区)两级普法经费以统计局正式公布的当年常住人口统计数为准,分别按年人均0.5元、0.6元的标准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各单位应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并在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中列支。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普法工作品牌建设经费投入力度。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效果评估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检查,组织开展中期调研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活动,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加强评估检查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健全激励机制,做好全国和省级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

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驻漳州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划进行安排部署。

附件:1.漳州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点项目

2.漳州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一地区一品 牌项目清单

附件1

漳州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点项目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一)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工作的探索实践和创新理念的研究阐释,组织高等院校、法治漳州研究中心、法学会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二)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理论研讨会。

(三)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报道、专家访谈、系列评论、开设专栏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学专家学者等开展分众化、立体式的主题宣讲活动。

(四)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展览,打造特色精品法治文化阵地。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法学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二、深化宪法七进活动

(五)持续开展“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校园、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等七大主题宣传活动。

(六)弘扬宪法文化,举办宪法宣誓活动,完善提升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馆、宪法公园,加强优秀宪法宣传教育产品创作生产。

(七)将宪法作为核心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

(八)组织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和征文、演讲等活动。

(九)每年度集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三、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十)在每年5月份集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基层开展宣讲。

(十一)运用全媒体、典型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十二)组织编写一批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一批民法典公益广告、动漫视频、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运用网络、广播电视、公交移动电视、户外广告屏、电梯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循环播放。

(十三)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法典主题法治公园等宣传阵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院、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四、开展法护成长普法专项行动

(十四)制定青少年普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十五)组建各级巡讲团,围绕校园欺凌、安全自护、扫黑除恶等重点热点,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

(十六)推进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推广案例教学,积极创建申报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校和实践基地,引导师生开展法治实践体验活动。

(十七)创新开展校园普法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创意大赛。

(十八)组织开展“青春与法治同行”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市法院、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五、加强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十九)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和工作规范。

(二十)对“法律明白人”候选对象进行任前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和徽章,并实行亮牌公示。

(二十一)对“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工作能力和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二十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提高创建质量。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六、实施法治宣传百千万活动

(二十三)多元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二十四)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创作微广播剧,发挥微广播剧的微、新、快特点,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提升普法宣传覆盖面。

(二十五)成立“八五”普法宣讲团、民法典宣讲团等法治宣讲队伍,发挥百名普法宣讲团成员、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千个学校和村(社区)开展万场法治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法学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七、建设法治文化工程

(二十六)打造“谁执法谁普法”全媒体互动节目,每年度在全市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微电影。

(二十七)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

(二十八)创建申报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红色法治文化阵地。

(二十九)创建具有闽南特色的法治传播优秀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创作一批法治文艺精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宣传部、政法委,市司法局、文旅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八、打造涉外涉台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阵地

(三十)积极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入驻。

(三十一)建设涉台法治教育阵地,创新开展涉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台港澳办,市司法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九、建设智慧普法平台

(三十二)建设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对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的开展实行精细化管理、信息化管控及大数据分析。

(三十三)对接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加强漳州市智慧普法云平台建设。

(三十四)强化全市融媒体普法矩阵建设,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普法”建设。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十、高质量推进守法普法工作

(三十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实施涉企政策法律“直通车”,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到民营企业宣讲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服务,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十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十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普法,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根据职责实施。

附件2

漳州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一地区一品牌项目清单

1.芗城区: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建设

(1)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经费落实有保障,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有效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2)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创作微电影,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覆盖面。

(3)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巡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龙文区:深化“法律七进”,护航“核心区”

以“法律七进”为着力点,组织普法讲师团、律师等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护航“核心区”。

3.龙海区:深化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打造集教育性、警示性、趣味性、实践性、延展性为一体的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让青少年感知法律魅力,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利用法治龙海微信公众号,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栏目内容重点针对青少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宣传覆盖面,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为全区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中小学生法治观念。

(3)成立“八五”普法宣讲团、民法典宣讲团等法治宣讲队伍,发挥百名普法宣讲团成员、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千个学校和村(社区)开展万场法治宣传活动。

4.长泰区:打造“四定四零”织筑“妈妈式”服务法网

1定线咨询,实现沟通零距离加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宣传推广力度,在重点普法单位微信公众号增设“法律咨询”版块,发挥线上平台作用,让群众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2)定点入户,推动宣传“零盲区”。围绕平安建设、乡村振兴、法律普及等巡回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设置法律服务咨询点,组织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承担咨询解答任务,以现场解答、电话反馈、微信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及时接洽回应群众咨询,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靠法维权。

(3)定单精准,答疑解惑“零障碍”。组织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深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走访交流研讨,并了解掌握各种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前期“点单式”问需整理的“法治需求菜单”,深入学校、村(居)、企业等“上菜”——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使群众增长法律知识,拓宽法治视野。

(4)定时解难,纠纷化解“零积压”。加快梳理汇总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线索,集中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巡回活动,采用联合办公形式进村入户面对面接访,面对面化解,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5.漳浦县:深化基层普法示范点项目建设

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讲师团、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作用,深入普法宣传示范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6.云霄县:创新“移动调解+普法”新模式

探索建立“谁调解谁普法”责任制,调解员通过以案释法,将普法工作贯穿于移动调解工作全过程,提高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达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7.诏安县:打造“普法+休闲娱乐”特色法治文化阵地

投入180万元建设县级法治文化公园,挖掘乡镇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的乡镇法治文化阵地,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8.东山县:打造“‘铁枝木偶’普法”品牌

(1)融合东山地域特色,运用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铁

枝木偶戏”文化艺术,创作普法类“铁枝木偶戏”,广泛开展公益性演出,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2)融合新媒体技术,创作“铁枝木偶”普法微短剧、微视频等,依托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普法实效性。

(3)融合“非遗”元素,依托东山县新艺“铁枝木偶戏”传习中心,建设“铁枝木偶”普法馆,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

9.南靖县:建设特色普法宣传队伍

发挥村妇女主任、茶娘、村卫生所工作者、个体户、农民等作用,成立由书洋镇当地土楼妹子组成的特色普法宣传队伍,走入村居街道、土楼人家,将法治宣传、新时代新思想带到街头巷尾、百姓身边。

10.平和县: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

(1)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律小讲台”活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基层司法干部走进农村走入社区开展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农业生产等法治宣传活动。

(2)传承红军精神,打造中共闽粤边区特委旧址和三坪红军会师纪念馆等红色法治旅游基地。

11.华安县: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结合本地红色资源,把法治元素融入仙都镇的茶文化、民俗文化、旅游文化、地域文化,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公园),新建南海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2)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学校和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2.漳州开发区:深入推进联合普法宣传活动

(1)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平安建设宣传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2)联合辖区内社区居委会组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体检等活动。

(3)联合涉企职能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4)联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送法进高校、普法志愿者活动。

13.常山开发区: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主题活动

(1)推动执法相关部门和相关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企业开展以促进依法经营、构造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活动,提高企业和企业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能力。

(2)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法律顾问充当矛盾“减压阀”,普及法律知识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14.古雷开发区:深化“法律进企业”,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深入古雷化工园区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律师为企业“法治体检”,向企业进行宣讲,把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

15.漳州台商投资区:深化涉台普法工作品牌建设

(1)着力打造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独具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氛围。

(2)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推进涉台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贯穿在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中,增强台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16.漳州高新区:强化水仙花评理调解品牌建设

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多元调解,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水仙花评理调解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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