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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编制形成《漳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可与漳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6-2966126,传真电话:0596-294979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立足司法行政实际,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我局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0条,其中,机构概况8条、政策文件3条、行政许可和处罚强制信息276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资金4条、人事信息4条、工作动态550条、其他类信息14条,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办理流程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由办公室认真梳理申请材料,查清是否存在相应信息、信息的公开主体和公开属性,征求相关业务科室意见,依法依规提出答复意见,形成答复文件,按申请人实际需求予以反馈。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理答复,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续做好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新规定要求或到期自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积极拓宽立法民意征集渠道。依托局门户网站开展立法意见征集,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公开法律服务行业执法检查信息。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在局门户网站监督执法专栏公示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库录和工作人员名库录及抽查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全文公开办理结果,代表满意率100%。全年参与市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1期,聚焦我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法、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开展解读。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开设6个一级栏目15个二级栏目,及时动态更新信息要闻、热点要闻、基层动态等板块信息,不断提升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和传播力。全年局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达66万。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突出“漳州普法”公众号法治宣传教育和平安宣传主阵地作用,对公众号进行全面整合优化,突出精准普法、实时普法,公众号图文质量、版面效果和传播能力有明显提升,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协调联动、同频共振。全年“漳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550条,阅读量24万人次,订阅人数4.5万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网络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执行《漳州市司法局新闻发布和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不断推动网站和政府新媒体建设各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公开,有效预防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信息处理收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缺乏专业人员,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群众参与征集调查积极性不高,交流互动较少。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人员配备,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大互动交流力度,运用图片、视频等方式,增强内容的可读性、生动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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