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漳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阵地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司法局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轮训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3期、交流研讨6场次、党课12场次。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不断地提升法治运用能力,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责。提请召开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部署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指导龙文区、东山县率先探索开展专题述法。广泛发动参与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我市2个法治人物(事件)获评,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政治监督内容,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工作,1个单项入围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两级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实现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
二、推进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提升政府立法质效。科学编制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文明养犬、海域养殖生态保护、涉台文物古迹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审查工作,制定《漳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并做好宣传工作。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市政府规章各1件,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市政府及政府办规范性文件各13件,同步完成全国法规规章备案系统、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和省司法厅备案审查系统的电子报备工作,做到报备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审核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35件,公民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书2件,依法督促推动制定机关及时废止文件1件,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事前审核和事后审查协同机制,有效指导市直部门提升事前审核的质量。2023年,协助市直部门开展涉法事务审核39件次,出具审核意见74条,参加涉法事务会议和办理会议材料审核9件次,提出审核意见11条。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妥有序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工作,全市累计下放1544项行政处罚事项。出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指导意见,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案件编号。确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牵头部门,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落细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广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组织开展平台推广应用培训,推动乡镇(街道)和各执法领域全面应用执法办案系统,实现网络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开展“综合查一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长泰区“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执法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依法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各县(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卷130余卷,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完善执法案件管理机制。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下发《漳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从132个检查对象和38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9家法律服务机构和12名执法检查人员,通过查看现场、查阅台账、抽查案卷、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完成双随机司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五是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坚持“依法审批、廉洁高效、利民便商、优化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宗旨,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减证便民”工作。2023年,共办结各类审批事项590件,其中律师类220件、司法鉴定和公证类28件,基层法律服务事项10件,法律职业资格认定332件,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并按时办结,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窗口三次获得市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荣誉称号。
四、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着力多元化解各层级风险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组织开展“‘枫桥经验’在漳州,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行动,2023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2760起,调处成功42737起,成功率达99.95%。持续深化“公调对接”机制,人民调解积极参与公安“110”非警务警情纠纷分流化解工作,2023年,全市12348平台登记流转110非警务事项7706件,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对接7706件,对接率100%,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691件,化解率91.52%。二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大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持续推动市县两级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升级改造。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2023年,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55件,协调化解102件,2篇案例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案例数位居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建设规范化行政复议中心,积极协调推进行政复议机构编制人员落实。
五、坚持法治为民,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高质量通过全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创新案例《两岸一家亲 漳台亲上亲——打造多元涉台普法+法律服务“漳州模式”》作为全省唯一典型案例上报司法部。“漳州普法”阅读量超过24万,被中新网、人民日报等媒体转载刊用100篇。举办“法治新时代 普法你我他”普法短视频创作大赛,大赛优秀作品和专题宣传片被人民日报、央视频等中央媒体刊载展播。招募9902名“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培养10706名乡村“法律明白人”,推动全民普法提质增效。二是不断提高现代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开展“148”品牌创建三年行动,全省148品牌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东山县“海上枫桥”工作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推广,华安县“四对比 五算账”、长泰区“甘寨模式”、云霄县“移动调解室”等受到上级调研组充分肯定。202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46件、公证服务42028件、司法鉴定案件10838件、仲裁案件88件、12348热线咨询12916人次。三是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持续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组织“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在全市星级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解难题”竞赛活动。积极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市配备271名(镇、街道)专职调解员、1315名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派驻公安派出所、派驻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派驻信访局调解室全覆盖。2023年,全市有1个人民调解集体、2名人民调解个人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如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仍较薄弱,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积极性不够高;县(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与体制改革目标任务还存在差距,编制、人员、场所等有待进一步推进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针对性和实效性尚需提升等。
2024年,我局将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勇于担当、善于创新、敢于拼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一个统筹”,一体推进法治建设,全力推动法治建设系列规划方案落地落实。二是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广运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严格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五是精心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强化领导干部和青少年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六是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开展“148”品牌创建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进农村”“法援惠民生”等系列活动。七是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百所联百会”活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七比一看”竞赛等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