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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30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司函〔2023〕10号

严春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漳州市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机制助推法治漳州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作为分办单位,涉及我局职责主要是调解工作方面,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应当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积极参与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质增效。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漳州 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万余件,比增77.2%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局收到您的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施爱武和副局长杨景德亲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责与工作实际,下阶段,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推进我市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推动多元解纷工作见实见效

一、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一是制定出台《漳州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人民调解员选任、等级评定、教育培训、工作保障、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规范,切实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机制,发挥调解专家带头引领作用,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同时做好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名册管理准确掌握底数情况,实现分类精准管理三是抓培训促业务,采取岗前培训、年度轮训、现场会、观摩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调解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保障优化履职保障。各县区司法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制定出台的“一案一补”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修订,按矛盾纠纷难易程度予以调解员案件补贴50元至800元不等,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建立调解案件二级以上同补机制,今年我局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市“四季竞赛五大比拼”考评项目予以推动落实。深化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动调解员等级制与薪酬挂钩。推动协会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提高调解员收入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大调解宣传力度一是依托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福建省电视台《调解有一套》、漳州电视台《法在身边》等栏目积极宣传全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迹及全市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展示新时代调解风采,扩大调解工作影响力。二是发挥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更多群众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三是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浓厚氛围,不断扩大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四、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建议根据《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职责分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我局积极配合,会同法院、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漳州市多元解纷平台工作机制,拟定合理可行的案件补贴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并适当给予平台调解员交通、误餐补贴。研究探讨如何有效发挥平台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解决的工作格局,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互动机制。二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在重点行政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横向向其他部门拓展,纵向向乡镇(街道)延伸三是持续深化公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派驻公安派出所、法院(法庭)、信访局调解工作室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效。

《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签署:施爱武

  人:吴泽群

联系电话:15959693386

 

 

                  漳州市司法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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