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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漳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深学争优 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司党〔2023〕3号

 

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市公证处、市仲裁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中共漳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深学争优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漳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3月1日


中共漳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深学争优

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市委部署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是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振干部队伍创业精气神、扑下身子抓落实的现实需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重要意义、战略意图和现实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更高起点上努力书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优异答卷,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深学争优。就是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当好理论武装的“优等生”。

1.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学、各支部“第一主题”学、全体干部“第一任务”学。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室,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2.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牵头,局机关各、局直各单位,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3.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分级分类政治轮训

责任单位:局人事教育科牵头,局机关各、局直各单位,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4.精心组织实施学习、研讨、宣讲、培训、调研、落实“六大行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牵头,局机关各

5.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三个纳入”,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广泛发动参与“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力争更多典型人物和事件获评

责任单位:秘书科牵头,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6.制定出台和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

责任单位:秘书科,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二)敢为争先。就是要在发扬斗争精神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和市委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敢于担当、敢于攻坚、敢于创新,当好敢拼会赢的“先行者”。

7.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摸底调研,鼓励指导基础较好的县区和条件较成熟的项目积极申报,力争入围全国第三批、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项目)

责任单位:调研牵头,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8.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打造新时代漳州148品牌”三年行动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9.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分类管理、个案矫正,开展“一县(区)一品牌”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社矫局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10.深入开展“三比三看”“人民调解为人民解难题”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11.加强普法志愿者漳州支队建设,深入开展“蒲公英”普法基层行。

责任单位:普法治理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12.组织开展首届“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普法治理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13.科学编制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责任单位:调研科、立法科牵头,机关各室,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14.配合做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开发运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三)实干争效。就是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把服务群众和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各项工作的评价标准,深入一线察民情、解民忧,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当好务求实效的“实干家”。

15.抓好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和全市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局直各单位,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16.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让年轻干部到情况复杂、矛盾集中、条件艰苦的基层一线经受磨练、增长才干。

责任单位:局人事教育科牵头,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17.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抓紧抓好《法治漳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我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法治人才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秘书牵头,机关各室,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18.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快速高效办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局复议综合指导科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19.全面严格落实行政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察科牵头,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20.精心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普法治理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21.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加快推进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实施,常态化开展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权威。

责任单位:立法科、备案科

22.加快推进“法考基地”试点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责任单位:审批牵头

23.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活动,纵深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督察律服务、律师牵头,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24.深入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进农村“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牵头,各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25.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福建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活动,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26.部署开展安置帮教重点人员专项活动,落实安置帮教对象动态管控帮扶帮教,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27.持续深化“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神经末梢作用。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科牵头县(区)司法局、古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漳州高新区党群部、常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角美司法所

三、组织实施

(一)细化时间安排。2月旬,按照委的行动方案和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作具体研究部署。4月份、7月份、10月份,分别对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行阶段性梳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办公室。12月下旬,结合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系统各级党组要把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有机衔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局办公室作为行动实施的牵头单位,要负起抓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督导推动实施。各级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多点发力、合力推进。要加大宣传报道,强化公开晾晒,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考核考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将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既看工作过程,也看工作结果;既看支撑性的长远目标,也看结果性的当下实效。注重考核考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各级各单位评优评先、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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