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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司法局 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漳州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暨“百家律所服务千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司〔2018〕112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工商联、角美司法所:

现将《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暨“百家律所服务千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司法局     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漳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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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暨“百家律所服务千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组织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等近千名法律服务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暨“百家律所服务千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百家律所”包含:73家律师事务所,20家法律服务所,12家公证处)。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精神,组织指导广大律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司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展示法律工作者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强化系统推进,紧扣法律预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关键环节,打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战”,进一步拓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领域,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市直组建一个法律服务总团、各县(市、区)分别组建法律服务分团,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以“百家律所服务千家民营企业”为抓手,在2018年底前为重点民营企业集中开展一次“一对一”免费全面法治体检,针对民营企业在劳动保险、合同纠纷、债权追索、股权争议、建筑用地等方面遇到的普遍性、多发性法律问题,采取政策宣讲、法律培训、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帮助企业家们释疑解惑,排除困难;着眼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了解民营企业现实需要,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推动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此活动将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转化为常态化活动,持续开展下去,营造漳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营商氛围。

三、方法步骤

(一)确定重点民营企业名单。由市工商联根据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于12月5日前从2万多家民营企业中选定1000多家重点民营企业作为本次活动服务重点对象。

(二)组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服务团。以“百家律所服务千家民营企业”为抓手,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负责统筹市直和市内两区属法律人才资源,依托本次专项活动工作协调组及市律师协会公益委组建服务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服务总团,以党员律师和业务骨干为主体,覆盖诉讼、仲裁、商标、专利、投资融资、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破产重组等各专业领域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明确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分管副会长负责服务总团的具体工作,统领服务全市重点民营企业,深入开展“百家律所服务千家民营企业”活动。同时,召开由市司法局、市工商局、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各县(市)组建法律服务分团,有关工作由当地司法局牵头负责,联合工商联组织,根据当地民营企业数量、规模、地域分布等因素,组建服务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分团,合理确定法律服务分团的数量、结构和组成,明确分管律师工作副局长负责法律服务分团的具体工作,进而深入辖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各地法律服务分团于12月5日前完成组建,并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备案。(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三)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服务团重点工作。“百家律所”中的近千名法律服务人员在对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免费法治体检,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政策宣讲解读。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宣讲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宣讲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讲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宣讲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精神,宣讲《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二是优化法治环境。了解与民营企业发展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的保障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民营企业对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等,全面掌握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和法律需求。三是完善公司治理机构。了解企业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方面的特点,重点分析企业依法设立登记和主体资格情况,依法制定企业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情况,依法成立决策议事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的情况,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构、内部利益分配机制、职工权益维护机制的情况,配备专职法务工作机构和人员、外聘法律顾问的情况,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四是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与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活动,设立重点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合理分配设立信息采集点。梳理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法律纠纷特别是诉讼、仲裁案件,重点分析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处置情况,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对外担保、融资并购、跨境贸易、境外投资等方面的合规经营和争议解决情况,帮助查找企业经营中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并定期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注重发挥公证风险预防功能,推动公证服务向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等领域拓展,推出“企证保”等证据保全、数据存管业务,有效防范民营企业交易风险。探索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开展融资租赁、产权保护等专项研究,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同时,突出做好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开辟民营企业困难员工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在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农民工集聚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对因欠薪或者工伤事故申请法律援助的,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做到优先受理、应援尽援,为民营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工作方法

1、上门走访。市县两级司法局、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要协调沟通,组织法律服务团通过分组分包或集中宣讲座谈等形式走进民营企业,了解掌握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产权保护、融资方式、企业家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涉法突出问题。组织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园区、企业,进行法治“望闻问切”,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方、一对一精准帮扶等方式,着重从内部治理、生产运营、劳资关系、费用成本、资产处置、商标、专利等方面诊断问题隐患,排查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宣传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存在的困难、风险,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民营企业贯彻落实情况,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法治体检方案。

2、法律宣讲。着眼提高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水平,结合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律服务团队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的基础上,运用“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紧扣“12•4”宪法宣传周、“4•26”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在全市联动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等普法活动。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法律培训、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方式,积极向民营企业宣讲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企业依法治企水平。

3、集中会诊。加强与企业协会、商会沟通协作,对接法律服务需求,制定业务操作指引,从服务内容、方式、流程、标准等方面对法治体检活动予以引导和规范。着重从企业内部治理、生产运营、劳资关系、投资融资、市场竞争、知识产权等方面,全面诊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全面梳理内部治理短板,全面排查法律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出具法治体检报告。必要时,法律服务团队可以与民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法治体检报告应认真记录和分析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梳理企业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指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就如何加强企业法治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意见建议。法治体检报告同时报送所属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备案。

4、健康管理。紧扣企业“全生命周期”,围绕企业开办设立、经营管理、资产重组等“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团队完成体检工作后,对于能够帮助民营企业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审查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调处劳动争议等方式提供便捷服务;对不能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对涉及法律修改、政策调整及需要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向有关方面反映。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引导律师与企业通过担任法律顾问等方式建立长期法律服务关系,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健全完善法律服务网络,深化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推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机制,指导民营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防范化解破产企业法律纠纷,推广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律师主动介入企业破产程序,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对具有运营价值的项目,用法治手段帮助项目破产重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暨“百家律所服务千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工作协调组,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方任组长,市工商联副主席苏艺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春煦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各县(市、区)司法局、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把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和律师协会会长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抓紧制定有关方案或工作计划,及时动员部署,确保活动按期开展、稳步推进、收到实效。

工作协调组:

组  长:林  方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艺峰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洪春煦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丽石羡    市律师协会会长

成  员:游章彭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

沈  辉    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郭跃明    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

谢文勇    市工商联会员宣传部部长

陈加元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吴庆西    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游章彭兼任。

(二)密切协同配合。由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成立50人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专家库,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建立“12348”企业法律风险在线检测平台,推广“互联网律师事务所”,设立“法润企业”微信群,努力做到服务全覆盖。各县(市、区)司法局、工商联组织、市律师协会要加强工作对接,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民营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等协作机制,密切沟通协作,视情联合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提高工作协同性、实效性。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行业与民营企业、企业协会商会的务实合作,形成长效机制,把法治体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三)强化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工商联组织、市律师协会要按照活动安排部署,及时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活动主题和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作进度,制定完善措施,有计划地组织法律服务团队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律服务总团及各分团要通过编纂典型案例汇编、法治体检指引、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手册等,加强业务指导。要把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公证处及公证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自觉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开展集中宣传,使广大民营企业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法治体检活动。要主动邀请各级主流媒体加强活动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知晓率和影响力。要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工商联系统、市律师协会及漳州英才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的作用,设立专栏专版,密集跟踪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及时推送活动信息,为专项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及时汇总反馈信息。各地要将专项活动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安排部署、主要做法、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等)、专项活动总结情况及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汇总表》分别于12月10日、12月28日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和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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