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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5-12-24 08:53

 

市府办: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督查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将今年以来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梳理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把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认真整理,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属性。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情况,把本部门所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的梳理、汇总。各科室负责提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局信息公开办严格按照《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梳理并公开发布。2015年1月—11月,我局共制发公文114条,其中主动公开38条,依申请公开23条,不予公开53条,实现全文电子化100%。同时,积极主动向市图书馆、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38条。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为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工作部署,我局已完成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责任清单、流程图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在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过程中,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编制,我局共保留行政权力34项。其中,行政处罚17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共6项46子项,精简68条申报材料;责任事项共65项。同时对已公布权力清单、公共服务各事项进一步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并将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流程图等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截止目前,我局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为积极推进“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专项经费、“三公”经费等情况。部门预算和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经费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项目支出公共财政预算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我局通过邮件、网站、电话等渠道密切关注群众依申请公开的情况。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今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工作,收到1件以网站申请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按时答复。据统计,我局无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要点》精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网站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事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修订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公开载体、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培训、宣传力度仍然不够;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的作用。在多年行之有效运转和积累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各科室的责任和分工。要着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措施,创新工作方式。
  2、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要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内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
  3、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公开专栏、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橱窗、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成果,提高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特别是要不断优化门户网站的布局和功能,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便于公众查询。
 
 
漳州市司法局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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