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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09 11:19

漳司〔2012〕2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漳政办〔2011〕213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漳政办〔2011〕91号)等文件要求,由漳州市司法局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漳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漳州市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6楼,邮编:363000,联系电话:0596-2966126,传真:0596-2949795电子邮箱:sfjxxgk@126.com)。
  一、概述
2011年以来,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市司法行政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网站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事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学习,深化《条例》业务培训
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和省、市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网络等渠道加强对《条例》的培训力度。
三)按照要求,狠抓措施落实
1、积极配合做好网站改版工作。为构建“中国漳州”政府网站的安全体系和信息共享体系,根据市府办要求,我局积极加入“中国漳州”政府网站群软件管理平台,采用统一数据库、统一核心软件,进一步规范了网站管理,实现网站系统信息安全等级要求和信息复用共享,实现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电子化。并根据数字办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中国漳州”政府网站改版工作,积极咨询软件公司和市数字办技术人员,调整设置相关栏目,及时更新公开信息,补充完善网站资料。
2、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公开专栏。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在漳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和年度报告。根据《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办理流程图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对网站内容加以充实和更新,做到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为社会公众搭建一个获取政府信息、提供资讯服务的新平台。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充分发挥普法宣传载体、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多种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3、规范建设,更新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更新《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修订完善《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制度》等四项制度,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4、认真梳理,明确属性。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梳理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把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认真整理,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属性。并把本部门所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的梳理、汇总。各科室负责提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局信息公开办严格按照《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梳理并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数量
2011年我局共制发公文85条,其中主动公开37条,依申请公开24条,免予公开24条。据统计,2003年至2011年在漳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条,实现全文电子化100%
(二)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规范性文件,司法行政专项工作计划,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统计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工作动态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8条,占总体比例的21.62%;规范性文件2条,占总体比例的5.41%;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各类行政许可项目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10.81%;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与平安建设方面信息14条,占总体比例的37.84%;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9条,占总体比例的24.32%
(三)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和方法:一是在漳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信息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编制工作,并开通专用网络信息公开意见箱;二是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为三大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负责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局信息公开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行梳理、汇总并公开发布;三是充分发挥普法宣传载体、市图书馆、市档案局、网络等多种渠道的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公开信息内容,为社会公众搭建更多获取政府信息、提供资讯服务的新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我局内部资料和向上级就某些事项的请示、报告等,故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无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历年累计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工作,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历年累计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专业人员培训、宣传力度不够;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还需进一步整合、充实。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漳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增设便民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三是探讨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不断探讨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开辟新途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四是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观念、探索改进工作方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新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漳州市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司法 政府信息公开 报告                                                                    
 漳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1月9印发   


漳州市司法局201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7
300
 其中:1、网站公开
37
30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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